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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情形可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0月26日下午,记者从我市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调整有关事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新修订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我市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下称“维修资金”)使用方面进行了调整部署,将8种情况列入应急使用范围,可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另外,还特别增加了异议表决方式,持不同意意见的业主少于三分之一,即视为表决通过。 使用热点 漏水等仨问题 我市自2002年起就在全省率先探索维修资金收缴管理的路子,2004年6月份开始正式运作。目前,市区内新建商品房项目都已归集了维修资金,收缴标准为多层每平方米70元,小高层、高层每平方米90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累计收缴1009个小区的维修资金31.69亿元(包含县市区约55亿元),申请使用近2000个项目,拨付资金达2100余万元,无论在收缴数量、资金保值增值和使用方面,均居全省前列,在管好房子“养老金”的同时,解决了部分业主屋面漏水、单元门损坏、电梯停运等问题。 市物业办主任郝希来介绍,从目前全市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看,屋面漏水、单元门损坏、电梯停运3个问题成为维修资金使用的热点。“之前我们也接到过一些反映,认为我市的维修资金使用量不大,不少业主也反映使用率不高,这主要是因为我市的维修资金收缴较晚,一直到2004年开始才正式收缴,这个区间的房龄只有10年左右,房屋出现问题较小。另一方面,则是业主大多不知道如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申请率较低。”郝希来表示,下一步,在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方面,将做到应修尽修,同时将严格控制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加强对维修资金的监管。
表决方式 增加异议表决 自今年10月1日起,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受理由市统管下放至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业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可以就近到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申请。 市物业办公开选定101家社会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维修单位组成备选信息库,承担市区范围内利用维修资金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维修任务,有效期从2015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将这些单位的企业信息、业绩、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的项目在潍坊物业网上公示。 为明确维修资金使用方式,维修资金使用调整为计划使用、一般使用和应急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和外墙防水严重损坏、电梯故障、消防系统故障、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玻璃幕墙炸裂、排水管道爆裂、地下车库雨水倒灌及其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这8种可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况。 增加了业主的表决方式,业主表决方式在原来需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视为通过的基础上,增加异议表决方式,即在有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共同管理规约约定的前提下,若按双“三分之二”表决方式未能通过,则持不同意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也可视为表决通过。
业内反馈 申请更简单了 对于我市调整维修资金管理政策一事,潍坊富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李新明认为,新规的实施,将给我市的维修资金的使用带来更大方便。按原来规定,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需要维修的,需要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才能申请使用,现在增加了异议表决方式之后,进一步降低了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门槛,这无疑能够确保小区内损坏的公共设施得到更快维修。 “很多人知道可以申请维修资金使用,但之前因为程序太过繁琐,很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业主们在遇到需要维修的问题时,大多不愿意去申请。调整之后,申请受理由市统管下放到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简化程序,这对于维修资金的使用是一大利好。”李新明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增加异议表决方式的新政也得到了众多业主的认可。市民韩女士表示,在以前,维修资金申请不下来,往往是被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这一条件卡住了。毕竟,不是每件事都能影响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利益。“如果按照新规定,那么维修资金的使用就变得简单可行,即便有一些保留意见,也可以被通过,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韩女士说。 本报记者 张身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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