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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育”好求职是颗畸果
201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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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育”好求职是颗畸果



  □ 李明志

  有媒体记者走访北京多所高校发现,女大学生求职时被问“你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几成必问环节之一。很多学生发现在简历中注明“已婚已育”的女生就业成功率更高。与此形成呼应的是高校内的“研究生妈妈”越来越多,甚至生子现象向本科生蔓延。
   (12月4日《北京青年报》)
  假如高校女大学生本已合法结婚,又到了生育年龄,且有生育意愿,选择“校内生娃”并不违规。2009年9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中,删除了“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内容,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但另一方面,如果女生就业严峻形势持续发酵,女生毕业前先生子将成为无奈的选择,那就不排除盲目结婚、盲目生育甚至未婚先育等问题会因此多发。
  女大学生选择毕业前先生子,背后反映的是就业歧视。站在企业的角度,倾向招录“已婚已育”女性,也是基于用人成本的考量。虽然此种行为是缺乏社会责任的体现,但从市场经济和企业效益的角度来说,企业尽可能降低成本去追求利润最大化,也无可厚非。
  要化解这种矛盾,一方面要引导培育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选人用人时对女大学生有所照顾。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需体谅企业的难处,在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和补贴,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通过真金白银的实惠,调动企业招录女性员工的积极性。
  在就业寒冬期,为求得一份工作,很多求职者甚至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对此,无论如何不能把责任归咎于某一方。毕竟,社会性的问题,离不开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只有各项就业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了,政策善意得到充分释放了,各种就业衍生问题才会彻底的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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