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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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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司法解释可公开征民意



  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最高检日前发布新修订的《司法解释工作规定》,强调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解释,经检察长决定,可在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
  规定指出,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只能由最高检作出司法解释,并明确了司法解释制定的形式及相关适用情形。
  规定明确,司法解释工作应当主动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同时,规定应当报送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应当征求有关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院、专门检察院、最高检有关业务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此外,还可以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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