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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晚,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在查处酒驾时,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口中酒气较大,要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驾驶员不但不配合还用脚踢民警。目前,该驾驶员因醉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月20日晚,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在樱前街与虞河路路口设置检查点,对酒驾开展集中整治。当晚9时18分,一辆黑色轿车沿虞河路由北向南快行驶到检查点时,民警对其例行检查。“该驾驶员年龄在25岁左右,当时车辆里还坐着一个人。驾驶员说话时口中的酒味较大。”该中队副中队长李海涛说,该驾驶员说他喝了一瓶啤酒,民警让其下车接受酒精检测。 “当我们把驾驶员带到警车旁边准备进行酒精检测时,驾驶员并不配合。无论我们怎么劝说他都无动于衷。”李海涛说,由于现场围观的人较多,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决定将其带回中队并联系医务人员对其抽血检测,但驾驶员也不上警车,在控制过程中还用脚踢民警。 在民警的多次警告及教育下,驾驶员最终被带回中队并接受抽血检测。1月21日,记者获悉,经抽血检测,该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23.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但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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