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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范围内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了药品质量抽验。2月18日。记者了解到,抽检结果已对外公告。 全省共完成流通使用环节评价性抽验909批,合格905批,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4批。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行组织开展重点监督抽验5532批。436批次药品(包括中药饮片420批,其它药品16批)不合格。涉及我市的企业中,潍坊市市立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被抽检不合格。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 (记者 隋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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