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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志峰 深圳官员李平被指控受贿不到300万元,退赃退了600万元。检方指控其受贿人民币143万元、港币145万元,李平当庭认罪不讳,不过他此前却在纪委退赃了人民币480多万元、港币202万元。 (3月12日《信息时报》) 退赃退多了,并且多的还不是一星半点,从比例上来看,多了一倍;从绝对数来看,更是高达数百万元。在吓人一跳的同时,也难免让人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是贪官太糊涂、不识数,还是相关部门有点“无厘头”? 当然,办案子是要讲证据的,我们不能由此便怀疑这里面有什么“猫腻”;但毋庸置疑的是,30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如果这笔钱最终成为一笔“糊涂账”不了了之,不能公布更多的信息,至少“不明真相的群众”会在心里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从媒体报道来看,对于退赃多出的部分究竟来自何处,法官并未进一步追问。 法官不调查明白,公众不仅会很好奇,而且还会浮想联翩,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也可能会受到伤害。 面对多出的退赃款,期待当地的相关部门能够对此进行更深入的查证、公布更多信息,还公众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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