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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霞 河南洛阳市汝阳县实验高中规定食堂分席,男女不准同桌用餐。为抵制早恋,学校想法也是层出不穷。 (3月12日《新文化报》) 校规的主旨,本应该是给孩子提供一个温馨、有序的教育环境,提升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但是,我们的校规从来就处在一种至高无上的神圣和权威位置:高高在上、说一不二。校规像是“紧箍咒”,学生不听话,老师就会使劲念“咒语”。就像“男女不准同桌用餐”的规定,难道正常的男女交往也要杜绝?这样的校规不但显得滑稽可笑,而且很明显是强词夺理。 如今,多元和个性观念已成为发展常态,如果各项校规还停留在固步自封的境地:既不考虑是否和国家法律发生冲突,也不征询相关专家意见;既不举行必要的听证,也不和社会、学生及时互动,发布了就要严格执行,就会对孩子造成无形的侵害,进而激发逆反心理、打压青春个性,忽视权益需要,蹂躏独立意识,造成精神伤害、甚至极端恶性事件的发生。 不能再让校规成为“笑规”,首先,校规必须强化人格尊重、人文意识,各项规定要将人本主义、人文精神放在首位,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和人格需要。家长作风和强蛮做法、物本需要要让位于人本需要。其次,要有充分的法律敬畏感,校规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活动,而不能头脑发热,随心所欲,“拍脑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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