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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1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近日我省公布了全省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潍坊市和青州市入选,是唯一市县双入围城市。 我市共争取奖补资金5056万元(其中市本级3380万元、青州市1676万元),奖补资金总额居全省第一名。我市将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低影响开发技术,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与水系建设,提高城市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 海绵城市在适应环境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利用。(记者 窦圆娜 通讯员 张永健 王帅 徐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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