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通知严格规范2016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 |
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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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记者获悉,我市日前发布《关于严格规范2016年全市中小学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今年全市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凡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严禁擅自超计划超范围录取 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近招生、划片入学”的要求,并积极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凡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初中择校学生,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待遇。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民办)不得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等标志性成果作为招生依据。 加强对普通高中报名、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统计、录取等管理,严格按上级规定和经批准后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严禁任何县市区、学校擅自超计划、超范围录取学生或接收学生入学。未经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招生。经批准可以到市外招生的民办高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宣传,严禁设招生代理,严禁采用“回扣”等方式违规招生。 起始年级须按省定班额招生 今年全市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所有学校须按常态平行分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禁止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或特色班等;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举办实验班。确因资源不足超规定班额招生的,要“一校一策”,确保2017年新学年解决大班额问题。 各中小学校要做到招生时间、条件、程序、计划、结果“五公开”。严禁弄虚作假,禁止通过中介代理,发布虚假广告误导社会、学生及其家长。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开学后一周内通过校内张榜、网站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当年招收新生的有关信息;市、县两级督学要列入“督学清单”,专项督查,杜绝走过场的行为发生。 坚决抵制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乱收费等行为;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杜绝出现“招生中介”、“招生代理”现象。要严查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信息的行为。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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