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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敲门 赌友坠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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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还债 一房卖四主
201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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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敲门 赌友坠亡



朋友开玩笑酿悲剧,被判赔3.4万余元
  本报讯 家住临朐城区26岁的李某和4个朋友在一宾馆内聚众赌博,另一朋友曾某也来凑场。然而曾某来到包间门外敲门时,竟谎称公安部门查房。李某惊慌之余,爬出窗外躲避,从四楼摔到地上,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6月2日,记者从临朐法院获悉,案件的5名被告本是李某的朋友,因各自的违法行为和过激玩笑被判承担相应责任。
  2015年年底的一个晚上,李某与申某、庄某、王某、井某在一宾馆内聚众打牌赌钱。当晚11时许,他们的朋友曾某也来凑场。曾某在包间门外敲门,捏着鼻子变着声音称自己是公安局民警要查房。包间内的几人听闻非常害怕,纷纷从窗子跑出去躲避,其中王某、庄某顺着楼外的空调管道爬至三楼,而李某因过于慌张不慎从四楼摔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的父母一怒之下将当晚和李某一起赌博的4人及曾某告上法庭。办案法官介绍,本案李某听到声称公安机关的人员敲门后,在躲藏的过程中从四楼包间的窗子爬出坠落而亡,其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尽到应有的安全注意义务,自身存在明显重大过错,对其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
  曾某并非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却谎称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半夜到李某所在包间敲门,以致本案事故发生。曾某的行为存在过错,与李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对李某的死亡应承担一定责任,应承担因李某死亡造成损失的10%,需赔偿34000余元。申某等4人同李某在包房内打牌赌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与李某听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敲门而躲藏、坠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责任,每人承担因李某死亡造成损失的3%。(记者 陈怀禹通讯员 刘艳红 谷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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