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和王某有情感纠纷,2015年3月7日凌晨,女青年李某竟将对方的越野车玻璃全部砸碎,在看到车内有女性物品后,更加怒火中烧,放火将越野车烧毁。近日,青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青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鉴定,被烧毁物品价值共计9万余元。同时查明,被毁越野车实际为王某占有、使用,该车由李某与王某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偿还贷款,案发前李某已出资共计4万余元。 (记者 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