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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可进行价格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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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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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汛期蔬菜价格上涨,国家发改委加强调控监管
必要时可进行价格干预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7月10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针对汛期鲜菜、瓜果等农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汛期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和价格稳定。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密切跟踪粮油肉蛋奶菜等重要商品生产、市场和价格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变化影响,一旦发现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迅速预警。遭遇强降雨、洪涝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的省份,要立即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努力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及时启动汛期应急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加强储备调节,组织市场调运,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不断档、不脱销。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防止价格过度上涨。针对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要提前做好应对,一旦蔬菜大棚、禽畜栏舍等农业生产设施大面积受损,要及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支持种植速生蔬菜。
  通知强调,要加强市场巡查,重点检查粮油肉蛋奶菜等农副产品和相关防汛救灾物资价格。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之机,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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