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意见印发 |
让“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中办、国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亮出多项“松绑+激励”举措升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管理权限,允许部分“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意见》指出,中央层面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如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科目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从而让“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意见》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都可开支劳务费。同时,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意见》重点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明确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不再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可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自行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会议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查违法违纪问题。 财政部正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修)订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出台。项目主管部门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实施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