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立查1343起案件 |
132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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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4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案件134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9人;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18起。 上半年,我市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查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30个、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67个。我市深化“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履职不力、监管失责等问题8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通报曝光18批44起典型问题。我市还围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开展监督检查,查纠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问题2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 我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通报曝光的力度、密度和广度,强化警示震慑效果。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个、处理123人,通报曝光32批87起典型问题。 我市规范信访举报台账,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类管理、定期排查、重点研判。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904件次。 今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立案149件、移送撤案或不起诉等违纪线索86件,审计机关通报审计报告21件、移送问题线索4件,公安机关通报行政案件857件,审判机关通报有关案件409件、移送涉案违纪问题140件,纪检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0件。对违法犯罪后未处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大清理,共处分313人,确保不发生“狱中党员”“拿工资的罪犯”等问题。 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案件134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9人;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1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14批370起;全市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24件,处理有关责任人31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9人,对4起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我市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对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科协等8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巡查,发现重点问题98个、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0条,对87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预警。 (记者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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