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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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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守规则已是最好锻炼
□ 本报评论员 李帆



  孩子暑期生活如何安排?有家长把孩子送至夏令营和各类补习班,也有的家长带孩子社会实践。上周,厦门市民徐女士带着3名小孩在小区门口练摊,本想让孩子锻炼锻炼,却遇上了城管执法,练摊的物品被没收了。徐女士说:“城管执法应该人性化,应该对孩子练摊多些宽容。”
    (8月5日《海西晨报》)

  这则新闻见报后,不少人为徐女士和3名孩子鸣不平,指责城管的执法太冷血。不过,笔者倒是觉得,城管的执法不仅没有过错,相反,还给家长和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规则课。
  在发现孩子练摊的时候,城管队员并没有粗暴的管制,而是多次前去劝导,在家长同意让孩子收摊之后,城管队员才离开。可是家长一面满口答应,一面却我行我素,这个时候,城管队员才进行了没收物品。按照城市管理规定,城管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乃职责所在,在劝阻无效后没收物品也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事。城管队员并没有违法之举,也没有失去文明底线,他们究竟哪儿错了?
  在徐女士看来,孩子练摊是为了教育和锻炼孩子,有别于小摊小贩的占道经营,城管就应该放他们一马,为他们开绿灯。
  这样的说法乍看有几分道理,但压根经不起推敲。虽说孩子练摊有教育的成分,但遮不住占道经营的本质。不能因为披上了教育的外衣,违规违法行为就应该被宽容以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群体和初衷的不同而不同,否则,规则岂不成了游戏?
  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城管真的宽容了孩子练摊,对于这3名孩子来说,未必就是好事情。我们要让孩子从小养成规则意识,让他们未来走上社会的时候能够遵守规则。当孩子练摊被宽容的时候,这些孩子可能会错误地认为,规则是可以打破的,长大之后就可能成为不守规则的人。
  家长锻炼孩子的想法可以理解,但在提升孩子能力之前,还应打好孩子遵纪守法的基础,否则,能力再强,也只能成长为“害群之马”。徐女士的说法从侧面反映出,部分家长的规则意识有所欠缺,这种缺陷还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造成“毒害”。
  幸运的是,城管并没有宽容孩子们违规练摊的行为,徐女士不该有所抱怨,反而应该感到庆幸,没让孩子在违规练摊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通过此事,家长还是先“面壁思过”吧,反思如何自觉遵纪守法,给孩子树立一个遵纪守法的榜样,别再把教育当成违规违法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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