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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办专项督查农村食安治理工作 |
重点查处使用“瘦肉精”和“黑作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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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29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获悉,国务院食安办决定对各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专项监督的目的是深入了解掌握各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督促和指导各地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并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督查工作。通过查阅文件档案、现场检查、随机走访、召开座谈会、反馈意见等环节进行督查。其中,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业态是本次督查重点。要求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 “清源”监督检查主要包括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治理情况,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畜禽肉类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私屠滥宰窝点查处取缔情况等。 “净流”行动将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情况;农村食品市场虚假违法广告查处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商标假冒、侵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表示等类型食品以及“假农药”“假化肥”查处情况。 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主要是监督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掌握程度;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理情况;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生产制售假劣食品的“黑作坊”查处取缔情况,其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情况。 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要求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相关部门需移交公安机关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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