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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综合保险全覆盖 |
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已有920多万城乡居民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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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全市范围正式实施推行民生综合保险工程以来,截至12月19日,全市共接到居民报案、咨询电话1350次,符合承保条件立案945起,已结案873起,赔款共计349万元。未结案72起,估损金额约102万元,目前正在集中理赔。 “‘民生综合保险’由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组成,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商业保险引入灾害救助领域,建立市场化灾害、事故救助补偿新机制,有效解决‘因灾致贫’等问题。这是一种政府在灾害救助保障机制方面的探索创新,在全省属首次尝试。”市民政局救灾科科长张森介绍。 由提出试点到出台实施方案,再到全市正式实施,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的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已覆盖全市282万余户、920多万城乡居民。 民生综合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购买,保障风险涵盖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龙卷风、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据了解,我市把地震灾害也纳入保险范围,在全国尚属首次。 今年6月14日,昌乐县部分地区遭受强降雨、大风、冰雹等袭击,造成居民房屋、经济作物和部分农作物受灾。民政部门随即启动民生综合保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查勘灾情,核定损失,及时赔付1370户受损居民1159732元。(记者 邓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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