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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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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近日开展针对乞讨卖艺的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童乞行为17起、乞讨人员20余人次。近期乞讨的儿童都是由家长带领,已成为一个职业乞讨团体。 (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以及相关机构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义务。 “童乞”屡禁不止,甚至一些执法部门也束手无策,说明我们的政策还有漏洞,执行配套衔接不够密切,应当重新审视并予以修订。比如,在打击“童乞”行为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的过程中,公共机构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介入,其权限和义务如何界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如何建立联动机制。“童乞”顽疾面前,公共机构在关键时刻要敢于承担,而不是任由“童乞”家长“管教自家的孩子”、左右孩子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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