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速读潍坊·关注
 
标题导航
今年起招免费医学生
“童乞”咋除□ 周继坚
村委会有权驱逐出村吗□ 本报评论员 李帆
行政执法试点全程记录
我市筹建测绘计量中心
建筑工程确保复工安全
食品抽检我市两批不合格
2017年02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政执法试点全程记录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确定在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试点单位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试点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