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级各类中小学、中职学校全部参加,在媒体和教育网站公开 本报讯 4月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市县校三级惠民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学校在提供教育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需求,创造适合每个孩子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服务于潍坊教育名城建设战略,我市决定在全市1066所学校开展“零投诉”承诺活动。 根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部参加“零投诉”承诺活动(教学点除外)。承诺内容包括: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本年度内学校领导、师生无违纪违法违规等行为;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本年度内市、县两级均无该校的投诉;社会满意度高,学校办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学校“零投诉”承诺活动按照学校申报、县级公布、市级验收的程序进行,逐级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4月11日前,组织全体学校填写《潍坊市“零投诉”承诺学校申报表》,向所在县市区提出申请;4月17日前,各县市区组织对学校承诺目标和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诺学校名单,在媒体和教育网站(常年置顶或浮窗展示)进行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4月20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上报承诺学校名单;4月底前,市教育局汇总后在潍坊教育信息港和潍坊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网站统一发布;11月20日前,县市区负责对承诺学校进行验收,将达到“零投诉”承诺目标的学校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织对县市区报送的学校逐一审查,并在潍坊教育信息港和潍坊教育惠民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这些学校命名为“潍坊市2017年度‘零投诉’学校”,以市教育局名义发文公布。 潍坊市学校“零投诉”承诺活动每年度组织一次,不断扩大覆盖面。县市区要把承诺活动作为一个长期任务,早谋划、早安排,注重统筹兼顾和典型带动,打造出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大力宣传和推介,以点带面,不断巩固学校建设成果。市教育局将潍坊市学校“零投诉”承诺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的综合督导指标,凡是被命名“潍坊市2017年度‘零投诉’学校”数量占县域学校总数低于10%或15%的(以2016-2017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市区10%,县市15%),将扣减一定分值。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该项指标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要明确学校在教育惠民服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压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学校“零投诉”承诺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相挂钩,与校长考评、职级、绩效相挂钩。 (记者 王叶妮 通讯员 唐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