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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自由权每天赔258.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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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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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自由权每天赔258.89元



  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最高法5月31日下发通知,公布自2017年5月31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58.89元。
  同日,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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