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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城市”敲定顶层设计
逐步健全“租购同权”
患者“差评权”须兴利除弊
市林业局成全国先进集体
上半年新增4.7万市场主体
把群众愿望作为工作信号
2017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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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14条新规加码楼市调控
逐步健全“租购同权”



  7月2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出台了14条新规。下一步,山东将通过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控热点城市投资投机性购房、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调控手段,支持群众合理自住性需求,限制投资投机性炒房。
  落实差别化信贷
  山东省住建厅副厅长周善东表示,我省将通过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控热点城市投资投机性购房、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调控手段,限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山东将通过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以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作为购房贷款的审核依据,确保已确定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能够落到实处。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个别地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
  通过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租房人公共服务权益和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改变当前房屋产权人才能享有权利的局面,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逐步健全“租购同权”,推动实现“租房者幸福居住”。
  严打价格欺诈等
  对于市民反应强烈的开发商捂盘、随意涨价问题,山东将通过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实施价格管控和预售资金监管,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坐地涨价,防止挪用预售资金、导致楼盘烂尾。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炒房、囤积房源、捂盘惜售、违规销售等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房价等行为。将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责任人记入信用不良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通过落实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制度、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保障房屋交易安全,防止二手房市场失控。通过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实施工商、物价、房管、税务、金融等多部门联合的惩戒措施,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土地供应挂钩库存
  下一步,山东将建立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动态均衡。此外,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建设周期、设施配套等作为住宅用地出让条件,从开发源头上保证建设进度、改善居住环境、提升住宅品质、维护群众权益。
  对于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土地问题,下一步将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价方式,改变单纯“价高者得”的传统模式,探索采取“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面积”等方式,严防高价地拉高周边房价、扰乱市场预期。山东将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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