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8日,记者获悉,近日,市林业局被人社部和国家林业局表彰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我市于2009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顺利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合同签订率、外业勘界率、发证率均达到100%。全市着力推进林权配套改革,盘活农村林业资源;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 另外,我市着力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有效减少了林农损失。 (记者 邓永杰 通讯员 刘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