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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朱慧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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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枫
近年来,微商传销等新型网络传销呈高发态势,多地频频查处相关案件。这些案件涉及人员动辄数十万人,金额达数亿元。 (1月29日新华社)
微商传销本质上不再以商品买卖为目的,而是纯粹通过发展下线牟取暴利。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微商传销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
目前,对于微商传销的监管主要依靠工商部门,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各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办法,将微商纳入监管,实行简单备案制,尤其对资金去向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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