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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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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维权莫失国格
□ 本报评论员 李帆



  近来,中国海外游客非理性维权事件频现。1月24日,乘坐日本捷星航空的175名中国旅客由于航班取消旅客滞留机场,与航空公司人员交涉时引起冲突;27日凌晨,在斯里兰卡的科伦坡机场,150名旅客滞留机场,我国驻斯里兰卡使馆连夜去机场安抚旅客情绪;28日,在伊朗德黑兰机场,大雪导致机场关闭,240名滞留中国旅客高喊“中国”,我国大使馆人员冒雪连夜赶赴机场协调……
    (2月9日《光明日报》)
  当中国旅客在国外“受歧视”的消息传来,民族情绪瞬间被点燃,网络上抨击当事机场的恶言恶语此起彼伏。
  然而,中国旅客在日本机场“维权”事件的调查结果已公布,不提供免费食宿等属于商业协议约束的范畴,并不涉及所谓的“国家歧视”。看到这样的结果,还有谁会给予当事人半点怜悯?
  不弄清事实真相、不分辨是非对错、不考虑轻重缓急,动辄“路怒”“空怒”“罢乘”甚至在海外煽动群体性事件,以唱国歌、喊国名等方式妄图制造舆论压力,这不仅无益于达到所谓的“维权”目的,更是在给国家的形象抹黑。
  个人利益受损时煽动群体情绪,唱国歌、喊口号,把“国家”抬出来背书,把公共资源化为争取个人利益的便捷渠道,难道国家要为这些人的出格行为“背锅”吗?
  文明程度越高,规则感就越强。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应在规则、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即使遇到个人解决不了的难题,需要寻求使馆帮助,也应采取在规则、理性范围之内的求助行动。
  出境游遇到麻烦是常有之事,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旅程变化突然出现时,我们应该多一份理性,对当地的工作人员多一份理解。权利是在规则之下的权利,离开规则非理性维权、过度维权,滥用国家的名号,只会让自己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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