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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潍坊市政府口岸办获悉,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同意潍坊港口岸2个新建液化品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鲁政字〔2018〕137号),潍坊市位于潍坊港口岸开放区域内的24#、25#液化品泊位,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2个新建泊位由潍坊森达美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年设计通过能力324万吨,总投资16.7亿元,主要从事汽柴油、石脑油、基础油、液碱、甲醇等20多种液化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液化品码头对外启用后,潍坊港口岸将具备进出更大型船舶和更多货种的作业能力,从而大大拓宽港口经营范围与对外合作空间,为全市“四个城市”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为潍坊港早日跨入亿吨级大港提供了新动力、新引擎。 (记者 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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