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文落实场所开放管理要求,推进文化市场有序恢复 |
取消对剧院等接待量统一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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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3月16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 《通知》要求,要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坚持科学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演出等场所防控策略和措施;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通知》明确,落实场所开放管理要求,推进文化市场有序恢复。疫情低风险地区,对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由各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掌握;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当控制人数规模;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的,建议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控制或暂停演出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场所防控、消费者保护、员工防护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大农村市场、节假日等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防控力度。要继续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有效应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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