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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引导鼓励企业对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在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方面提出了建议,鼓励企业针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专项特殊奖励,并探索实行中长期激励。
  《指引》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一是在薪酬分配制度体系方面,引导企业突出对技能要素和技能人才创新性劳动的认可。《指引》提出,对于技能人才,可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同时,鼓励企业针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专项特殊奖励,并探索实行中长期激励。
  二是在薪酬结构设计方面,引导企业建立既符合薪酬分配理论又体现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的工资单元。《指引》提出岗位绩效工资制可由岗位工资单元、绩效工资单元等组成,实践中还可结合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统筹设置相应津贴,更好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
  三是在岗位工资单元设计方面,对企业如何开展技能操作岗位评价和如何设计岗位工资标准给出具体指导。《指引》遵循岗位评价一般原理,提出评价要素及其权重安排要体现技能操作岗位特点。同时,引导企业实行宽带薪酬,有利于绩效较好的技能人才更好实现工资合理增长。
  四是在绩效工资单元设计方面,针对绩效考核周期、个人计件、班组集体作业等提供了符合技能人才绩效特点的操作建议。《指引》引导企业建立与企业效益、部门绩效和技能人才本人绩效考核结果联动的机制。
  五是在津贴单元设计方面,对企业如何针对技能人才劳动特点设置相应津贴提出了建议。《指引》针对技能人才在夜晚工作、有毒有害环境工作、提升技能水平、带班组、带徒弟等方面的额外劳动付出,在不重复体现原则下,可设置相应津补贴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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