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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学,济南中小学将开设廉洁教育课程。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廉洁教育试点工作意见,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廉洁教育进课堂已在29所中小学校进行了一个学年的试点,从本学期开始,廉洁教育进课堂将在小学五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二年级以及大中专学校全面推开,每学年上足18节课。 (9月2日《齐鲁晚报》) 应该说,郑筱萸受贿案件被作为反面典型选入《廉洁教育读本》教材中,图文并茂地揭示渎职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通过贪官忏悔录的“现身说法”对“后来者”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济南声势浩大地给中小学生搞廉政教育,可谓用心良苦,其初衷值得肯定。但应该提醒的是,类似的活动面对的对象是具有特定性的,而非所有公民,对象搞偏了甚至完全搞错了,只会让该活动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闹出笑话。 廉政教育的初衷上面说过,主要应该是针对“后来者”,放大了也不过是所有权力阶层。常理也不过如此,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贪腐资格的,别说年幼的中小学生,就算是大中专学生,多数都为经济独立,除了贪父母给的生活费,我还真不知道他们还能通过什么渠道从公共利益中以贪污的方式索取分毫。换而言之,有资格贪腐者首先必然是手中掌握权力者,而依照中国实情,这部分人要么是公务员,要么就是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者——实际上,刑法中的贪腐罪也只指向这个群体。基于此,面向中小学生搞廉政教育,大有“对牛弹琴”、南辕北辙之嫌。这好比教人游泳,场地应该是水里,而非陆地上。 确实,学生们现在都不是官,未必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官员,事先给所有人打一剂预防针,也是说得过去的。但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给尚是非公职身份的学生们开“贪官展”,他们体味有多深且难说,事实上,就算给官员开展廉政教育,所起到的作用也相当有限,遑论给那些涉世未深、远离官场的学生们搞廉政教育。 说来说去,廉政教育的对象主要应是官员,而非普通老百姓,甚至中小学生——向不在其位也不谋其政的中小学生宣教廉政,只能说明教育活动的定位是有问题的。说得难听点,这好比向不懂音乐或压根对音乐也不感兴趣者弹琴,甚至对牛弹琴,注定了只能是自娱自乐,徒具观赏性。而在中小学生看来,廉政课很可能只是“减负”呼声中的又一个令人沮丧的杂音。
“反腐从娃娃抓起”有就比没有好 □苑广阔 中国向来流行“某某教育从娃娃抓起”,而在中小学校开设廉洁教育课程,无疑也算是其中的一种。对于教育部门的这一做法,家长首先表示了质疑,觉得廉洁教育应该对掌握权力的人开展,对小孩子搞廉洁教育是搞错了对象,最终会沦为形式主义。但是以笔者的看法,家长的这种观点,多少有些误读了济南市教育部门的这一举措。 其实从新闻报道可以看得出来,这套《廉洁教育读本》,反腐败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整套课本除了反腐败,还有洁身自律、仁爱诚信、勤劳节俭、立志报国等等内容。谁能说这些品质不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更何况一个人是否具备这些品质,和他长大以后对腐败的抵抗力确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品质的培养,理应被纳入中小学甚至是大学的教育目标中。如果我们仅仅盯着“腐败”这个字眼,觉得它对中小学的孩子太早,太沉重,显然有失客观。 进一步说,即使教育部门编撰和推广中小学廉洁教育课程的主要目的就是反腐败,那也没有什么不好。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一直为百姓所深恶痛绝,在一些社会调查中,公众对反腐败的关注,往往超过了对其他社会问题的关注程度。这说明当前的腐败问题仍旧严重,反腐倡廉任重而道远,那么把廉洁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让孩子们从小就知道腐败的危害,反腐败的意义,有什么不好呢? 有些家长觉得对中小学生进行廉洁教育是搞错了对象,其实不然。就像我们也没有想着把所有的学生都培养成消防员,但为什么还要教授他们必要的消防知识呢?目的不就是为了发生意外情况的时候,当时学会的知识可以发挥作用,帮助他们或者是帮助别人减少损失,避免伤害吗?而对中小学生进行廉洁教育,性质同样如此。 我们不指望这些学生长大以后个个都是掌权者,反腐败的官员,但是如果把反腐倡廉的意识提前灌输进他们的潜意识,根植于他们的内心,那么等他们成为掌权者,或者是自己的亲人、配偶成为掌权者,他们就能在狙击腐败,倡导廉洁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或者我们用另一种说法,廉洁教育对中小学生来说,有总比没有好。笔者担心的倒不是中小学廉洁教育有无必要,而是其能否被落实到实处,能否不走了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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