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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加气名单”让公平丧气
“国家机密”不是可以乱装东西的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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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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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密”不是可以乱装东西的筐



  王琦 

  日前,洛阳性奴案告破成为舆论焦点。然而,发出这一报道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在微博称,他在洛阳的酒店内遭到质问,追查“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
           (本报今日A22版)
  洛阳性奴案中,公职人员李浩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地窖中囚禁为性奴,长达两年时间。期间,两名女子被害,尸体就地掩埋。嫌疑人犯罪心理的扭曲,行凶手段的残忍,击穿了社会的心理承受底线。在6名女子长期失踪后,她们所服务的场所,难道没有因担忧和怀疑而报案?是什么切断了她们与社会、家庭的联系,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谁来关心边缘人群的生存与安全?一连串问号亟待求解。如此骇人听闻的案件告破之后,人们希望看到有关部门严惩凶手,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干预,反思和弥补工作漏洞。
  然而,事态发展却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就在报道见报当天,采访此事的记者就遭相关人士质问是谁报的料,并称他侵犯了“国家机密”。这不禁让我们看得目瞪口呆,性奴案究竟算哪门子国家机密?
  即使不懂国家机密的准确定义,谁都能一眼看出,这件普通的刑事案件,根本无关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公共事务,秘密之说无从谈起。相反,此事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有关部门更应通过必要的信息公开,让公众参与反思和讨论,一起努力预防同类事件重演。如今,当地以涉嫌“国家机密”为由诘问记者,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认为此事有损当地形象,不满记者揭开伤疤。而有网友透露“此案告破时,当地统一封口,禁止媒体得知和报道”等背景,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人们的猜测。
  可叹,以“国家机密”为借口捂盖子,显然是太低估公众的智商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尤其在法治精神和公民意识风生水起的当下,公众的思维更不可能被有关部门牵着鼻子走。给性奴案扣上国家机密的“大帽子”,只能欲盖弥彰,越描越黑,让人们看穿有关部门希望隐瞒丑闻逃避监督的阴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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