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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时路
因特困生助学金名额有限,福建福州一高校让申请者上台陈述自己的家庭状况,由同学投票选出特困生和贫困生。一些网友认为,“这种自揭伤疤的做法太不人性,伤害了贫困生的隐私权”。(10月3日《广州日报》) “竞选”贫困生,有个女贫困生得票不多,回宿舍后哭了;有的贫困生认为如此“晒贫困”,有损尊严,放弃了申请,以致善行未结善果。 大学生虽不像未成年人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但也有人格尊严。为了获得国家救助,非要贫困大学生“晒贫困”,实则是曝光其个人隐私。这对许多贫困生来说,无疑是在伤口上撒盐,试想,他们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站在那个台上挥泪自言?自尊心要承受多大的底线?心底要留下多大的阴影?人格要经受住多大的考验?如此反思,“晒贫困”,既侵犯了贫困生的隐私权,又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和人格尊严,自然会遭到拒绝。 本来,贫穷不是他们的错,也不是他们家庭的错。大学生贫困了,确实需要物质上的帮扶,但更渴望与人平等、被人关爱、受人尊重等情感需求。如果在救助贫困生时,不考虑到这一点,甚至把救助当成一种恩惠,不考虑贫困生的心理感受,不尊重贫困生的人格尊严,那么不管这种救助是多么充满爱心,贫困生也会不领情,善行也结不出善果。 当然,要体现救助贫困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同学们的知情权和贫困生的隐私权之间取得平衡,确实是个现实难题,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只有本着人文关怀的精神,讲究关怀艺术,在经济帮扶的同时,莫忘记精神关怀,才会避免善行结不出善果的事情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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