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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国的交通事故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7人伤残。在这30余万起伤亡事故中,交通事故受害者在承担肉体和精神痛苦的同时,为获得赔偿还要预付抢救费、索赔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走完全部司法程序要400天以上。 (本报今日A15版) 一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案想要获得相关赔偿,如果选择走司法程序,正常情况下至少需要400天以上。如果不是媒体的个案分析论证,真难令人相信。对此结果,有网友不无戏谑地惊呼:难道法律也被撞“跛腿”了? 是什么原因导致车祸伤害索赔如此之难?诚如律师所言,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模糊和弱化,简言之,就是存在法律的“跛腿”。在确定肇事对象、事故责任认定、缴纳医疗费用、申请财产保全、精神损害确定、律师费用承担、赔偿执行到位等诸多环节中,受害人不但没有获得绝对的强制保护措施,反倒是需要无休无止地求交警、求律师、甚至是求肇事方,否则案子难结、赔偿难到。而肇事者却可以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和受害者讨价还价、软磨硬泡。 凭心而论,交通肇事受害者大多遭受着身心和经济重创,这时,尤其需要及时的经济救助和精神安慰。作为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应辨明是非、分清责任,扶持和救助受害方,打击和惩治肇事方。这就首先需要在立法环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强化对受害者的权益保护,力求为受害者提供维权通道、救助平台和执行手段。其次,简化程序,快办快结,不要让受害者第二次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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