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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喊了几十年一直得不到解决,一说“加班税”税务部门立刻挺身而出,权利的诉求百呼不应,义务的要求却急不可耐,如何让人淡定。再者,节假日得不到休息的主要群体绝非是富人阶层,而是荷包扁平的企业职工,取之于穷人用之于全民,莫非这“加班税”专门是“劫贫济富”用的? 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此言一出即引来热议,网民纷纷表达不满情绪。(本报今日A11版) 估计税务总局的领导们做梦也想不到,好心好意在官网上为纳税人做个解答居然引来一片拍砖,而且这个解答从法理上来看没有任何问题,言辞上也绝无半点倨傲之意。其实,站在咱老百姓的立场来看,网民有此反应还真不是成心找茬,这个所谓的“加班税”的确是在不经意间犯了众怒,它犹如一柄双尖钢叉结结实实地戳到了公众的两个疼穴上,没有抱怨声才怪。 第一个疼穴是加班费。有道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或许大多数人都不用缴“加班税”,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加班费,即使过着“五加二、白加黑”的生活。要说这加班费,法规条款上铁板钉钉,劳动部门口里言之凿凿,什么两倍工资、三倍工资,听起来无限美好,可放到现实层面却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可望不可及,想说爱你不容易。 拿不到加班费,固然有劳资双方地位不对等的原因,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保障乏力,公权机构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现在最令人恼火的是,加班费喊了几十年一直得不到解决,一说“加班税”税务部门立刻挺身而出,权利的诉求百呼不应,义务的要求却急不可耐,如何让人淡定。 第二个疼穴是税负。尽管税务总局一直不承认我国属高税负国家,但这并不妨碍国外媒体对咱们“税负痛苦”的评价。国外媒体的评判或许极度不可靠,你也可以列举出种种数据予以驳斥,但当馒头税、月饼税、加名税、加班税轮番袭来时,民众的无力感与悲催感的确一目了然。 其实,现在中国个税征收的最大问题是结构性失衡。荷包扁平的工薪族占了个税缴纳的大半边天,掌握丰厚财富的富人阶层却沦为了配角,而且富人逃税的问题早已众所周知。如此一来,本该起着“调节过高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功能的个税变相沦为了“劫贫济富”。或许我国的总体税负水平真的不高,但最大的承受群体却是最没承受能力的群体,焉能不“税负痛苦”?再拿“加班税”来看,节假日得不到休息的主要群体正是部分企业职工,他们中大多数人可能拿不到加班费,少数拿到钱的幸运儿还得从中点出几张来缴税,说没意见,恐怕连税务人员都不信。 一个合乎法理的税种却在情理上丝毫站不住脚,不但得不到任何支持反而成为众矢之的,这个现象再次提醒,税收征纳一定要把握公平尺度。这里的公平包括两点含义,一者,穷人与富人的税负要公平,该多缴的多缴,该少缴的少缴;二者,权利与义务要平等,毕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要收“加班税”,也得有人给讨一下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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