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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红毕业于中国人大保险专业,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面试和总成绩排在青海保监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后被告知性格内向取消录用。另2名考生也被拒录,原因为协调能力弱和年龄太小。对此,青海保监局负责人称招录符合要求,经得起监督。 (本报今日A18版) 一份公职,又不是招聘“交际花”,何须八面玲珑、左右逢源?从来欲加之罪,就不患找不到理由。黄红的“临门一脚”,竟然惜败于莫须有的“性格内向”。且不说保监局专业监管理当“敏于事而慎于言”,究竟性格要“内向”到何等地步才连基本工作都胜任不了?这个充满自由裁量意味的说辞,既不够专业,也太过荒谬。 离奇的拒录理由,组成了传奇的招录悬疑。青海保监局负责人称招录符合要求,经得起监督。真正的问题在于:既然是经得起监督的事情,何以拿“保密原则”当挡箭牌,拒不解释、也不辩驳?性格与年龄要求既然不在招录规章之内,回头又以此当做拒绝的证词,此般“无中生有法”符合公务员招录的哪条“要求”?因“性格内向”而拒绝录用,这与“乳房对称”、“星座血型”类荒唐借口何异? 在“萝卜招聘”蔚然成风、“拼爹拼权”司空见惯的当下,即便青海保监部门的招聘清白无虞,也当接收公众合情合理的质疑——至于“保密原则”,在事关渎职、甚至寻租嫌疑的公共事件面前,恐怕也不能将招录逻辑与资料敝帚自珍,须接收诸多监管部门的查备与质询。 今天,公考已成为寒门之士最主要的上升通道。公考公平,不仅直接关涉行政效能与风纪,更关系到社会阶层的有序流动。还有什么不能成为公考拒录的理由?问题如此悲怆,与其说这是公招乱象中的纠结,不如说这是制度变革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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