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日下午5时左右,湖南娄底市政府门前孙水河公园河段27岁的邓锦杰为了营救溺水的一家三口,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救人。不幸的是,因体力不支他被湍急的河水吞噬。而让人心寒的是,当邓锦杰遇险生死不明时,被救的一家三口不但没积极施救,而是漠然地选择了离开,并留下了一个“关我屁事”的悬疑。 (本报今日A22版) 如此行径,比扶起被撞的老太,然后被讹诈,或者比跳下水救人,但自己的钱包被偷,甚至比救人之后,连一句谢谢都没有,性质更加严重。英雄因救而沉入水中,不再需要的是一声“谢谢”,而是需要救援,坐视恩人的安危于不顾,独自跑开,甚至用“关我屁事”回击公众质疑,这已经触犯了道德的底线。 一个人不懂得感恩,心中若没有道德的敬畏之意,则其灵魂已经僵死,道德已经沦丧。更可怕的是,他们这样的举动,其实是在自掘坟墓,一个失德者,一个无德者,最终会遭受到道德的抛弃,以及社会的嫌弃,当某天他们再遇到这样的困难之后,又有谁会挺身而出呢? 我们在道德的迷途中失去方向感太久,“扶与不扶”的道德纠结也难以解开。造成这种现状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个人做好事的成本实在太高,或许你可以流血,也可以流泪,甚至你可以付出生命,但你的行为却没有得到对方的承认和肯定。这是一种价值的否定,也是一种人格的伤害,更是一种伦理的背叛。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不仅要挥起道德的大棒,必要时还应拿起法律的武器。所以,在立法层面,不仅要求每个人要有“见危助困”的责任,更要有“道德回馈”的义务。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这同样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反面教材——气愤也好,唏嘘也罢,恐怕更多的是反思与借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