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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海
省人大代表、广东实验中学校长郑炽钦透露说,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投入政府借贷占了四成,相应的,高中四成的学位,都被拿来高价“出售”用于还贷。据他了解,存在类似情况的学校,广东省至少还有六至八所。 (本报今日A15版) 学校的建设资金出现了缺口而贷款,然后靠高价“出售”学位来还贷,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不过,如果照这样的逻辑,岂不是建学校时可以百分之百都贷款,然后对全部学生都高收费来还贷? 这显然是荒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学校的硬件建设是办学的基本条件,作为公办学校,建设的主体是政府,还款的主体也是政府。现在“羊毛出在羊身上”,从学生身上收钱还贷,是在转嫁责任。 不客气地说,“卖学位还贷”的作法,是在替政府擦屁股。正是政府没有尽到自己该尽的责任,才使得学校不得不把学位当作商品“出售”,以弥补学校建设的亏空。学生家长则莫名其妙地被当成了“冤大头”,上个学还得交盖房子的钱。 当然,懂得点基础教育内情的人都知道,这样的事情不仅出现在广东,在其他地方也是普遍性存在,甚至可能比广东有过之而无不及。调查一下很多有点名气的重点高中就会知道,近些年无一不是招生越来越多,建设得越来越大,择校费越来越高。就算没有贷款压力的学校,择校费往往也照收不误。 而巨额的择校费去了哪里,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被装进了学校和老师的腰包,而是像广东实验中学一样,大多数变相补贴了政府财政,这也正是很多地方的重点高中越建越大的原因。 显然,我们现在不仅要追问郑校长提到的广东省那“六至八所”学校,更应该对全国各地的重点高中进行一次清查。愈演愈烈的重点高中扩建热、择校热,不管想法有多么美好,说得有多么动听,都违反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规定,都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都使得本不均衡的教育资源变得更加不均衡,理应果断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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