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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思平 广东省惠东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出台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作出书面承诺。 (2月20日《南方日报》) 《承诺书》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执行中能收到多大实效,乃至是否会沦为形式主义,都着实令人担忧。毕竟,承诺本应是自觉自愿行为,现在当地纪检部门一声令下,强制要求干部做出承诺,有多少人是发自内心,有多少人是书面扯谎,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更何况,承诺本身只是一张纸,倘若缺乏制度约束,其根本无力发挥“紧箍咒”的作用,难道还指望收礼者为违背承诺良心不安一把? 最令人费解的是,《承诺书》要求的对象仅限于科级干部。处级干部收礼的“机会”岂非更多?这多少反映了当地纪检部门反腐决心与诚意的不足。因此,《承诺书》更像一种宣传手段,而很难称得上实打实的反腐高招。这种花架子搞多了,只会让贪官放心,让群众担心。 所谓“听其言,观其行”,党政机关的公信力不在口头上或形式上,而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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