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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灶镇的村官在任时若能保持廉洁,即便下一届落选也可由镇安排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工资待遇不变。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近日推出多个廉政举措,旨在消除“干一届捞一笔养老”的贪腐思想。 (3月27日《南方都市报》) 这种廉政激励机制并不是新生事物,比如广东江门市曾试行公务员“廉政公积金”制度:如未出现违纪、腐败情况,个人可享受定期返还。而笔者认为,这种廉政奖励或叫“廉政期权”的概念,存在明显的逻辑悖论。 且不说廉政奖励是否合乎逻辑,单说“廉政”,究竟该拿什么认定?所谓腐败、贪官,被查办而定论的是一种情形,潜伏的却大有人在——后者数量远高于前者,是不争的事实。几十年都处理不完的“腐败呆账”究竟都背在哪些人身上呢?这个问题只能想象,但也不难想象:身负“腐败呆账”的官员不在少数,然而其中的很多人,表面上却都是廉洁的。而依照“廉政奖励”的说法,这些官员是不是到期或退休了,则都要享受高薪奖励或廉政公积金、退休待遇等等?那么,“廉政奖励”不但会陷于鱼目混珠的不辨良莠,还会让更多潜伏的腐败分子再捞上一把,奖廉,或更大程度沦为奖贪。而明知无力从表面上识别孰贪孰廉,公示财产又有“不稳定”之虑,甚至说不赦免多数腐败分子可能“鱼死网破”……如此语境下,“奖励廉政”岂不是逻辑悖论?得有多少奖金会被冒领? 奖励廉政,似乎存在这样一种假设:我们知道谁廉,谁不廉。然而这便引出一个更大的逻辑悖论:既然知道谁不廉,查之便是,奖廉也就成了无用之功,何需搞什么“廉政公积金”、“廉政退休奖”,什么廉洁村官退休待遇?因为不论你奖与不奖,他都不敢不廉——是贪是廉,官方都掌握着呢。而如果说,是贪是廉,并不那么容易掌握,奖廉其实就是凭表象,岂不成了不负责任的游戏? 高薪养廉与廉政奖励的不靠谱,就在于把人的贪欲假定为有限欲望。然而不论历史,还是现实大量案例都证明,人的贪欲一旦不受约束而膨胀,往往陷入欲壑难填的不归之路,比如近年来不断有“亿元村官”的腐败案例曝出。一因欲壑难填,二因权力不受监督,后者为关键;这个问题不能解决或不想解决,搞什么“享受退休保障”来消除“干一届捞一笔养老”的“贪腐思想”,更像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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