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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称允许公民直接考驾照,但学车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4月12日《新闻晚报》) 其实对公民考驾照只能报考驾校学车,而不能自行学习直接考试的质疑,多年来一直都存在,甚至还有人为此通过法律渠道讨过说法。只不过以前没有得到公安部这么高级别政府部门的正式回应,所以也没有引起太大关注而已。这一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正式回应称,公安部允许公民直接考驾照,但学车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虽然公安部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能够给予正面回应值得肯定,但是这个回应太过简短和笼统,存在着诸多疑点,还需要对“回应”做进一步的“再回应”才行。 公安部宣称允许公民直接考驾照,但又规定学车应当使用教练车。问题是,什么样的车才有资格充当教练车?按照现在的实际情况,似乎只有各地驾校所拥有的教练车,才被认为是可以教授学员学车的“教练车”。如此一来,如果驾校不允许自己的教练车外出教授学员,那想学车的人不还是要通过去驾校报名,才能使用这些专门的教练车学车,然后考取驾照吗? 因此,公安部门对于什么样的车属于“教练车”,应该有更加具体而明确的规定才是。如果只有目前驾校那些挂着专用牌照,进行过专门备案的车才算是教练车,那么所谓“学车应当使用教练车”,等于还是逼着学车者去驾校报名,之前允许公民直接考驾照的规定,也就等于是空话了。 其次一点,公安部还规定,学车者要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进行学车。现在问题又出来了,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充当别人学车的教练员,是不是凡是已经拥有驾照的人,都可以充当别人的教练员?即便是,对教练员拥有驾照的年限,以往驾车的记录,有没有规定?如果不是,那么教练员从哪里来,如何收费?所有这些问题,都应该给予明确的说明,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才行。 通过公安部这只有三言两语的回应,让公众看不出太多的诚意来,反倒像是在玩文字游戏一般。那么,这样的回应,也就既没有了什么实际的意义,也解决不了什么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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