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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割后的“房联网”还有啥劲
一天1亿难治污,缺的是问责制□张轶水 
城管岗亭出租隐藏的是权力出轨□刘昌海 
性贿赂难以入刑首先是态度问题□毛开云 
2013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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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割后的“房联网”还有啥劲



□本报评论员 李帆 
  在“双保险”的掩护下,“房联网”已与反腐毫无干系。保护民众隐私权确为看似合理的说辞,但九成民众反对禁止“以人查房”的结果,不免让人质疑:去反腐化的“房联网”究竟保护了谁的隐私权?
  近日,住建部开始与地方政府签订关于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安全协议”,承诺不设住房产权查询端口、不设授权查询权限、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和行政处罚依据。此前,社会各界曾希望通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能够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直接查询特定条件主体的房屋产权信息,以推进反腐工作。
            (本报今日A15版)
  随着“房姐”“房叔”“房祖宗”等频频浮出水面,民众打击房腐的积极性逐渐高涨,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更是被寄予厚望,不少心虚的官员如芒在背,甚至含泪“甩卖”名下房产。不过,“房多多”们现在可以长舒一口气了,“房联网”的反腐之功已被掏空。
  之所以被认定为反腐利器,在于“房联网”的“以人查房”功能,官员房产数量将暴露于民众监督之下,而房产信息无疑是打击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如此一来,“房多多”们又岂能躲得过民众的目光?
  就在民众热情高涨之时,住建部与地方政府的“安全协议”让一切成为泡影,民众对其去反腐化的质疑也就并非无中生有。一者,“不设查询端口”与“不设授权查询权限”将个人房产信息塞进了保险箱,沦为地方政府的“囊中之物”,对个人而言可望不可即。二者,“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和行政处罚依据”,意味着房产信息不具反腐效力,即使已查证“房多多”拥有百套房产,也不能作为腐败的“罪证”。在“双保险”的掩护下,“房联网”已与反腐毫无干系。
  让人不解的是,既然手握得天独厚的反腐资料,为何却要尘封于箱底?保护民众隐私权确为看似合理的说辞,但九成民众反对禁止“以人查房”的结果,不免让人质疑:去反腐化的“房联网”究竟保护了谁的隐私权?在网络查房反腐事件中,绝大多数都是民间发现和举报,然后相关的监管部门才介入调查,若民众无权“查房”,监管部门会不会主动出击?如果监管部门坐视不管,在保护隐私权的借口之下,获益的无疑是“房多多”们。若果真如此,隐私权岂不成了贪腐的挡箭牌?
  中央一再强调,当前改革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干可能不犯错,但要承担历史责任。而在去反腐化的“房联网”身上,由于部分地方政府不愿趟这“浑水”,改革的意义已被掏空。监管部门畏首畏尾,难道反腐真的只能靠网友曝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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