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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广东省政协特聘委员、广东省流通业商会会长崔河表示,部分县委书记县长的工资低,每月只有1500元,甚至不如来广州做保姆的工资,“很多干部都说这是没有尊严的生活”。 (7月13日《新快报》) 在时下市场充分发育阶段,各个群体间收入差距明显甚至差距拉大是不争的事实。在这样的现实境况之下,各个不同收入群体之间拿收入相互比照,似乎没什么不可理解的。然而,如果官员拿自己的工资和保姆比高低,就不仅显得不伦不类,也是不正常的。首先,公务人员的性质和本质决定着,他们不应该也不允许成为社会上的“高薪群体”。就公务人员的本质而言,带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特征,和其他群体比工资、比待遇,与公仆身份不符。 其次,以保姆为代表的服务行业人群,拿的是市场化的工资,受市场调节,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时候他们的“工资”可能很高,保姆、建筑工人、技术工人群体工资水涨船高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公务人员拿的是财政供给工资,而不是“市场化的工资”,公务人员的工资稳定,月月没有发放之虞,保姆和打工群体拿的却是高度市场化和充满风险的工资。所以,两个群体的收入来源不同,是两个不同的保障机制之下的产物,本身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大量的市场主体近十余年来收入“倍增”,或远远超过公务人员的工资反而是好事。说明“民富理念”在日益实现,说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良好。在时下的“凭本事吃饭”和充满市场竞争的年代,做公众服务的政府公务人员、官员收入高了反而不正常。 那么,官员究竟如何看待所谓的“比保姆工资低”和所谓的“没有尊严的生活”问题呢?公务人员尤其是官员,还是应该将兢兢业业履行职守当成尊严,将“政声人去后”和公众正面评价当成真正的尊严。至于工资“低”的问题,不应该担忧也不必担忧,公共财政保障的公务人员工资和当地经济发展、国民收入整体水平关系最为密切。两者之间是“大河无水小河干”的关系,只要地方富裕了,当地公众整体收入水平上去了,贫困县真正脱贫致富了,公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也自然水涨船高。发达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公务人员收入水平整体较高就足以证明这一点。所以,盯着自己的“工资比保姆低”,不如埋头苦干带领公众真正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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