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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涤明 3日下午,武汉中山大道佳丽广场后面出现了戏剧性一幕:十多名赤膊男子披麻戴孝,用门板抬着一具“尸体”在此示威,宣称城管打死人了,还将江汉城管某执法队门牌给取了下来。记者了解后得知,这其实是因为小贩不满城管执法,策划的一出闹剧。 (本报今日A21版) 这一出闹剧很滑稽,而有人所以能够想到这种点子,说明深谙某些“道”——比如一“闹”就灵的“维权之道”。 按理说,小贩被打,应该通过正常途径维权。小贩即便有错,不该被打,城管执法不能拿棒子说话。但“正常途径”如果真的正常,小贩们又何苦策划这一出“诈死”的闹剧呢?大热天装死难受不说,按中国传统文化,那是相当晦气的事。那么,这个问题又要分而讨论:小贩诈死扰乱公共秩序甚至敲诈勒索,是一回事;老百姓维权为何不愿走“正常途径”,则是一个更值得关注的问题。 现在有一种现象,或“维权法则”,叫“闹而优则仕”,尽管语法不通,但道理上大家都懂:本该解决的问题,不闹就没人管,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一闹大了,官方便“高度重视”。 还有就是一些人抓住了地方官员的软肋——闹大了,你的官位就“不稳定”,所以就得解决问题,乃至满足无理要求。而实际上,“闹”的问题上究竟什么情形是被逼无奈、有情可原,什么情形是超出合理范畴,估计谁都不好准确界定。 “小贩诈死”的背后的问题是法治不畅,以及官方片面的“维稳”思维,这些问题没有答案,“闹而优则仕”的问题不可能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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