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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涤明
近日,媒体公开报道《云南省统计局所有公车贴标“求”监督》,把公车置于群众监督之下。12日,昆明雄霸车辆经营管理服务所把申请书递交省统计局,并承诺:愿交保证金100万元,保证做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而且“满意再付费”。但云南省统计局表示目前还不能接受。 (8月13日《都市时报》) 民企代管公车,目前不过是一种思路,能否有效监管公车,还不得而知。但这一思路的启示意义还是很有价值的,第一,市场化手段比之行政手段往往更有效率,成本也更低;陷入难题的公车管理,不管是公车私用,还是成本过高,都一直找不到好的解决办法,那么不妨尝试一下市场化商业服务模式。第二,民企代管公车,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接近之处,都是政府出钱,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产品,而政府主要以契约手段监督对方。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产品向社会购买,应是同理。 当然,不是说所有的市场化模式就一定能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如果民企车辆服务所与公职人员串通,照样挡不住公车私用以及损失浪费。雄霸车辆服务所称保证做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这与官员的廉政誓言一样不可信。但民企代管公车或政府购买公车服务,至少是提供了一种思路:政府没有能力管好的公车问题,是否可以研究一下其它路径,比如“外包”。而具体的技术细节,可以充分研究并在实践中完善。比如日常办公用车的全年费用,每次出差、下乡用车的费用如何计算,都可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以合同形式确立,并向社会公开每个部门的公车服务采购预算。基本费用额度签订之后,双方按契约行事,也就有了服务商对政府用车的监督,比如公车私用太多,服务商的成本会增多。最关键的问题还是政府采购和预算执行的透明,不能随意变更合同、增加政府部门支出。 云南省统计局、盘龙区监察局相关负责人都表示,目前接受民企代管公车并不合适,一是内部已形成一套公车监督体系,二是这种问题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区能够决定的。民企代管公车未必是最好的路径,但在目前有可能是最不坏的办法,官方不妨论证一下。“求监督”不能是“叶公好龙”——“龙”真的来了,反而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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