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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私用何时比警察裸泳更醒目
公厕尿歪要被罚款是闭门立法的恶果
201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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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私用何时比警察裸泳更醒目



    武洁

  8月18日下午,有网友在微博爆料:河南鲁山景区有两辆警车停在河边,有人在河里洗澡。警方表示,身穿警服下河洗澡的为协警,两辆警车系当地公安局在景区执勤车辆,8名协警被辞退。    (8月19日新华社)
  应该承认,对于“开警车裸泳”事件,相关部门的回应可谓开诚布公,处理更是雷厉风行。不难设想,有了对影响警队形象的事情一律严处,绝不姑息的态度和做法,无疑有望起到震慑作用,各类违规与不羁的行为,相信也不敢再顶风造次。
  平心而论,“开警车裸泳”这事儿,几位协警的行为,当然值得商榷,至少也是没有顾及自身所处的岗位职责与职业形象。不过,“开警车裸泳”所引发的热议,的确还不能仅仅因为追责的迅捷,便划上圆满句号。相反,这一事件的成因究竟如何,如果真有责任问题,又应当如何反思并纠偏,或许还不能简单的辞退裸泳协警便算完事儿,而需要更多的冷思考。
  事实上,上述事件之所以引发关注,更多的眼球效应恐怕仍然来自“裸泳”。不可否认,协警裸泳固然有伤风化,有损警队形象,但既然并无禁令,的确不能仅仅因为裸泳这事儿便随便上纲上线,相应处罚决定也更应有明确的规则和依据才是。至于说“警车私用”,既然这两辆警车系当地公安局在景区的执勤车辆,而裸泳也的确发生在景区内,警车至少并没有被开出执勤范围,真要追究协警的责任,至多只是执勤时开小差。而联系近期国内的普遍高温,笔者查了鲁山近日的天气预报,最高温度也达到35℃,景区执勤的协警想必也要顶着高温作业,路过景区的水域,一时兴起嬉水洗澡,即便可能有碍观瞻,也并非不可理解。
  假如涉事协警们并未裸泳,即便是把警车开出景区私用,恐怕更加“神不知鬼不觉”,真正的警车私用,没准反而更加安全,这恐怕才是最为吊诡,也最值得反思之处。可见,几位协警如果真的犯了什么错,也仅仅是在执勤时间嬉水而已,因此而被辞退,处罚是否得当?至于“警车私用”,真要有效遏制的话,也绝非辞退裸泳协警,便能起到“杀鸡给猴看”的效果。某种程度上,当“警车私用”非要等到犯了“裸泳”这样的大事儿,才有可能被曝光,其实风险实在不大。那么,除了当事人“裸泳”之外,对于警车私用,究竟有无其他更有效的到位监督机制,如何保证警车私用行为逃不过监督的法眼,如果监督机制完全缺失的话,被辞退的裸泳协警不过是成了“警车私用”现象最无辜的替罪羊罢了。
  一言以蔽之,相比协警“裸泳”,何时“警车私用”能比“裸泳”更醒目,或许才更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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