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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咋沦为出卖权力的工具
没收闲置房降房价实为画饼充饥 
政府摊派烟酒背后充满多重悖论 
政府“发函求情”权力不该玩暧昧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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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闲置房降房价实为画饼充饥 



    □王捷
  解决房价高涨要靠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如此认为。
          (10月22日《华商报》)
  从理论上来说,借鉴德国经验,将盘活闲置的房子,政府手里也将有足够的保障房,从而让更多的人实现居有所住的梦想,同时,对炒房行为也是非常有力的打击,炒房的现象消失,高房价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每次读到这样的新闻,痛恨高房价的人感觉挺解气,也很有希望,但事实上它们在中国短期内远不能兑现。
  首先,区别闲置房的技术难度。什么是闲置房,要有统一的标准。当下人口流动性大,有的同时在多地任职打拼,来往穿梭于几个城市是常事,为了方便,在多地置下房产,比较常见,但是,有的房子可能不经常住。要把所有的闲置房区别出来,凭什么?查电表还是水电?这些都难不到人。隔三差五叫人开灯、开水表,产生适量电费和水费,花不了几个钱,与爆涨的房价利润相比,微乎其微。
  其次,社会管理成本恐怕会令人望而却步。就算不怕区别闲置房的事无巨细,能不能准确区分闲置房呢?比如,老人离开几年同儿子住,老人的房子是不是该收回呢?收回了以房养老怎么办?又如,离开老家在外地打拼的人,老家的房子可能常年无人居住,可老家是出生地,有着无法改变的情愫,或者打算有朝一日落叶归根,如果充公归政府,好比断了风筝的线,断了后路,让人失去了归依之感,并影响人们创业。  另外,误收了不该收的住房,退回去的手续和程序相当麻烦,更麻烦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法律保障。可见要区别闲置房,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且不一定能让做好,并让人人满意。
  再者,由于“房事”越乱,依靠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炒房团以及贪官等受益者越有利可图。而这些人又恰恰掌握着房地产政策制定的更多话语权,可以凭借手里的投票器否定政策通过,可以抱团起来阻止、拖延政策的执行,比如,3年来房产信息全国联网进度缓慢,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提及的最多的是“利益关系过于复杂”,地方政府以不情愿的态度来应对住房信息联网的任务要出台比住房信息联网更严厉的房地产政策,可能吗?
  正因为如此,专家说用16字方针管理“房事”,看起来直捣黄龙府,很管用,但它充其量只是一次心理按摩,专家假装找到了“房事”的治理办法,我们假装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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