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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 湖北省公安县摊派下来的烟和酒成为许多乡镇与村里的沉重负担,烟酒销售任务与干部的工资挂钩。在一份公安县“2013烟草工作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全县销售卷烟必须达到25100箱。 (10月22日央视) 从地方保护与经济利益的角度讲,地方政府支持本地产业,倡导使用本地品牌产品,增加利润、税收,并非不能理解。但是倡导毕竟是倡导,不能搞强制。从市场的角度看,吸什么品牌的香烟,喝什么品牌的酒,一年吸多少烟,喝多少酒,那是市场的事,并不是政府该管的事。每个消费者与接待单位自会根据品牌喜好与实际财力做出选择。 政府希望提高本地烟酒的市场占有率,获取最大利润税收,关键应该在提高产品品质与服务质量、打开市场上下功夫,而不是在制造垄断、干预市场上动脑筋。政府刻意制造地方垄断政策,打压其他品牌烟酒的市场空间,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市场选择权,而且涉嫌不正当竞争。退一步讲,政府即便用行政手段垄断、摊派了当地烟酒市场,如果不能打开更大的市场,企业又能有多大的发展空间呢? 当然,我们可以看到,有烟酒销售任务的不是普通的消费者,而是乡镇干部与村干部。从权力利益关系的角度考虑,乡镇干部与村干部即使明知摊派烟酒销售任务违规违法,他们也不敢轻易说“不”,他们为了不被扣工资、不被撤职,也会想方设法完成烟酒销售任务。但是,政府强推本地烟酒本质上是一种权力摊派。而且,令人担忧的是,干部都忙于卖烟卖酒,他们的本职工作怎么办?百姓的福祉何处安放? 政府向干部摊派烟酒销售任务还会误导消费者,造成一种社会风气,甚至会演变成一种社会潜规则。 购买、享用政府接待烟酒会变成一种身份的象征,以消费政府推荐的烟酒为荣,亦或会给地方带来滚滚财源,但是也会助长公款吃喝风,会花掉纳税人的不少血汗钱。报道说,全县销售卷烟必须达到25100箱。按每箱香烟50条,每条200元计算,每年仅香烟销售任务就达到两亿多元,除了烟以外,还有庞大的白酒销售任务,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地区如何承受如此之重的烟酒销售任务? 因此,政府向干部摊派烟酒,实际上传递出伤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风气、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多重危险信号。对此,上级有关部门绝不能听之任之,而应该有所行动。遏制政府滥发红头文件的权力惯性,克服“四风”陋习,倡导良好的党风政风,维护政府公信形象与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显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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