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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23日,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我市将在3年内高起点规划建设市、县、镇(街)、村(社区)四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设立心理咨询门诊,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的工作场所,培训各级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1000名。这也是我市承诺的25件实事之一。 我市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年内,全市力争达到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按照市级精神卫生机构20人、县级精神卫生机构10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4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2人(兼职)的高标准配备,其中镇(街道)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除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外,需取得“潍坊市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合格证”。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需取得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合格证”。 (记者 曾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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