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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23日,记者获悉,2013年秋季学期,我市又有1722名普通高中学生享受高中教育助学券,免学费资金123.79万元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我市2012年将普通高中低保、孤残学生免费入学列入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自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制度。免学费标准为: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年1600元,市级规范学校每生每年1200元。该政策实施两年以来,全市共计发放高中免学费资金502.15万元,受益学生达到6121人次。 今年秋季学期,我市又有1722名普通高中学生享受高中教育助学券,123.79万元免学费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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