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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为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日前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教师体罚学生;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学生身心伤害;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都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拟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12月18日,有关单位、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邮件(shide@moe.edu.cn)、传真(010-66020522)和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师德建设处,邮编:100816)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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