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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李惊亚 推三阻四、雾里看花、张冠李戴、移花接木……面对公众要求信息公开的强烈呼声,一些政府部门采取花样百出的手段“挡”回去,无疑是想逃避公众监督的“火眼金睛”。 可以说,每当重大安全事件或突发事件发生时,面对公众质疑,一些政府部门“支支吾吾”、退避三舍,甚至还拿什么“信息不存在”“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等语焉不详、牵强附会的理由作为拒绝公开的借口,必定是因为害怕暴露内中见不得人的东西。 “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要改变一些政府部门“不敢说、不愿说、不会说”的状况,首先要在心里装进群众、尊重民意,从思想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与此同时,还必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界限、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只有制度不容许政府做“旁观者”,不容许对公众说“无可奉告”,才可以真正打造阳光、透明的政府,才能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流于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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